前言:
PS:爛站王雖然白目,但是希望各位爛b們以嚴肅的心情來看這一次的電子報。因為爛站王認為,生命是值得尊重的。各位都是社會的一份子,除了天天浪費父母的錢跟臭罵狗官之外,應該也要為社會盡一點社會倫理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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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,爛站王聽同事講起一個社會案件。一個女孩子因為拒絕男方的追求,居然被塞到汽車行李箱後面被砍了176刀!靠∼!那個豬頭法官居然沒有直接判他死刑!判甚麼無期徒刑?社會真的是沒天理了。
VIVI是一個20歲的年輕女孩,剛出社會沒多久的VIVI因為拒絕行兇者王鴻偉的示愛,在上班途中,被埋伏在巷口的王鴻偉攔截,以賓士車撞到後塞入後車箱,載到別處砍殺176刀後棄屍。
根據行兇者王鴻偉的說辭,王鴻偉說他在巷口等待,是想載VIVI去上班,VIVI拒絕了,才惱羞成怒就把VIVI撞倒在地。
(一個女孩子難沒有拒絕的權利嗎?對於自己不喜歡,又常常來糾纏不清的人,VIVI怎麼會肯搭他的車呢?這樣子就開車撞人家ㄚ?靠~!那李燈灰不早就被人家開飛機撞死了?)
王鴻偉說,他把VIVI撞倒是因為VIVI衝出來才不小心撞倒的,他把她放在後車箱是想載他去醫院就醫。
(怎麼會有人把傷患放在後車箱?後車箱是放東西不是放人的吧?)
王鴻偉說,在送醫的途中他曾停下車來想查看VIVI的傷勢,但是一開後車箱VIVI就拿起西瓜刀要砍他,他為了要自衛,奪下西瓜刀慌亂中砍了VIVI幾刀後,關上後車箱把VIVI載往商工路棄屍。
(幹!有哪個女孩子被車子撞倒之後,還有力氣拿刀子砍人的?他說的是鄭海霞?還是女子摔角手冠軍"惡魔雅美"啊?)。
到棄屍地點後,他發現VIVI仍有氣息才又拿刀狂砍上百刀。
(靠妖,你是在剁豬肉餡是吧?這樣子跟我說他是臨時起意行凶的?幹!)
法醫解剖鑑定後說,其實VIVI在被他用賓士大轎車撞擊之後,腦部受到撞擊,之後人就處於一個昏迷的狀況。一個身高不到155公分的瘦弱女子,在腦部受到嚴重撞擊行動不便之後,哪裡還會有力氣拿刀來砍一個力大如牛的壯漢,而且哪有人隨車攜帶西瓜刀的,王鴻偉分明就是計劃好的,現在VIVI死無對證了,就把所的責任推到VIVI身上,可是他前後矛盾的說辭,難道法官都聽不出來嗎?對於這種已經是非常明顯的蓄意謀殺,居然還能判成無期徒刑,可見這位法官頭殼可能也有這麼一點點的壞去。
(請注意,爛站王只說法官頭殼可能壞去,這純粹是個人的假設,在電子報裡假設一下,應該沒有罪吧?我也沒有說這位法官收黑錢還是被賄珞噢!)
90年5月22日王鴻偉判決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這樣的判決結果,對於被害者家庭形同二度傷害。VIVI死這麼慘,爛站王原本以為會有公理的,但看到了判決書之後,我只覺得真是在放屁!因為我們只是小老百姓,相較於兇手王鴻偉家裡有錢有勢(開賓士ㄝ,媽的,我要幹完多少案子才賺的到一台),一般的老百姓拿什麼跟他鬥。有錢就可以顛倒是非,黑白不分嗎?明明就是預謀殺人棄屍,卻可以說成臨時起意。明明法庭上謊話連篇,卻能凹成已有悔意。爛站王真是要說一聲幹他老母!
相信各位爛B都清楚,無期徒刑跟判2.30年的有期徒刑其實是差不多的,依照台灣的法律,像那些判無期徒刑的,頂多關個二十年就會獲得假釋。意思就是說,這傢伙假釋出來的時候也才四十多歲。這個從小被父母溺愛沒受過挫折的爛B,到時候不知又要危害多少人。你想想,才失戀而已就拿刀砍人,這不就像一顆定時炸彈般,時時刻刻威脅著社會上每一個善良老百姓,哪一天不小心激怒了他,或哪件事情不如他的意,是不是又要拿起刀來砍人了呢?
想一想這一個案件,不但證明了人類同類相殘的劣根性,更讓人不斷評估國內司法的公正性到底在哪裡?有人贊成廢除死刑,爛站王是覺得,你只要不殺人不放火,你怕甚麼死刑?人權是給我們這些奉公守法得小老百姓用的,那些作姦犯科的有甚麼資格談人權?靠∼!看看這一個案子裡面被害的女孩子,他的人生才要開始發光發熱,就被這些爛人給毀了。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咧?
很多人問爛站王,為甚麼有關這一些案子啦,爛站王總是要在判決已經決定之後才來放馬後砲。因為,當案子進入司法階段的時候,我們這一些小老百姓不應該對案件做出任何評斷,以免影響司法公正性,這是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民應該有的基本素養。不過,想一想國內的司法,真的公正嗎?
爛站王懇求各位,各位爛B將來都是國家的主人,當你們在教育下一代的時候,能夠多注重一點點道德教育,不要老是用錢來砸小孩。偶在在這裡公佈受害者VIVI小姐的紀念網站,希望她在九泉之下,能夠得到一絲絲的安息。
http://vivi.eadplus.com/index.htm
http://vivi.eadplu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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